1.我們會提高我們的責任意識。大隊要求各中隊認真把警察自身的安全保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日常提醒,每堂課提醒。同時,民警中隊應組織民警學習和掌握惡劣天氣控制方案的基本知識和在惡劣天氣條件下自身的安全防護,特別是提高新民警的現場處置能力,提高民警的自我安全防護意識。
規范降低風險的措施。大隊要求警察在路上和現場做好以下保護工作:
1、出發前,要認真學習做好自己準備進行工作。檢查勘查警車,確保企業車輛系統性能具有良好,杜絕帶故障車、病車上路巡邏執勤,確保民警通過自身信息安全。攜帶足夠的發(反)光警示標志牌、反光錐筒、現場警戒隔離帶和照明技術設備等安全管理防護裝備。各中隊要確定專人負責民警上路巡查和處理這些事故發生現場時的準備相關工作。
2、趕赴工作現場時,須使用警燈,必要時可使用警報器,在保證信息安全的原則下,迅速發展到達一個事故進行現場。
3、到達事故現場后,迅速設置警示標志、警示標志,停放警車,劃定警示區,在現場周圍設置警示帶。負責警戒的民警穿上反光背心,手持發光警棍,指揮車輛觀察情況,發現危險立即通知勘測人員疏散。
4.現場指揮車、勘察車等車輛應在警戒線內向來車方向停車。急救、滅火等車輛應在事故現場附近便于救援的位置指揮停車,夜間開啟警示燈、開啟閃燈、示廓燈。結合交通情況,負責警戒的民警要指揮引導車輛緩慢通行。需要測量勘察路面痕跡時,應采取短時間切斷交通的措施,確保民警現場勘察安全。對于交通條件復雜的事故現場,如視線差、速度快、現場面積大等,應設置多名民警進行警戒。道路巡邏警車應朝來時方向停在現場附近,清障車應直接停在其后,以便拖拽事故車輛。其他參與野外作業的車輛停放在野外保護范圍內不會影響勘探的地方,警示燈應閃爍,直至場地清理完畢。